中国行政总厨协会会员条例

中国行政总厨协会会员条例

 

总则:

中国行政总厨协会是由中国(含港、澳、台)各地行政总厨,厨师长,酒店人,餐饮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酒店、餐饮相关行业院校专家、学者,酒店投资人,美食餐饮媒体从业者、厨政管理人员等团体、个人组成的非营利性、专业性行业社团。 

协会宗旨:服务餐饮界、交流烹饪美食技艺,打造一个展示行政总厨风采的平台。

根据本协会章程的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个人会员与团体(单位)会员

本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企业)会员。 

二、本协会吸收会员的原则

1、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2、没有犯罪记录。 

3、具备一定的烹饪技术或理论水平或组织能力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在国内从事餐饮业的外国人)都可申请加入个人会员。 

4、全国各地的烹饪餐饮团体、组织,热心支持烹饪餐饮事业的团体可申请加入团体会员。

5、需本人或团体代表填写入会申请表,报送相应材料,并交纳相关费用。 

6、全国(港澳台)的餐饮业协会会员,实行自愿申请登记加入。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报送相关材料。 

3、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本会提供的服务、支持和奖励。

3、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4、优先、优惠获得本会编印的刊物、图书和资料。

5、成绩显著者可优先在中国行政总厨协会官方网站、《中国行政总厨》杂志予以刊出宣传。

6、可享受与本会合作、代理、指定合作服务机构提供的优惠。

7、可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讲座、比赛及其他活动。

8、对优秀会员协会将联系国外烹饪餐饮机构,给予推荐。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支持。

六、会员可享受的服务

中国行政总厨协会(金牌)会员

1、成绩显著的会员的事迹、新研发的菜品、获奖情况将被刊登中国行政总厨协会官方网、《中国行政总厨》杂志上。 

2、获得颁发中国行政总厨协会会员证书和中国行政总厨协会会徽及其它纪念品等。

为优秀会员编辑、出版、发行精品明信片。

参加本会年度评选和各项奖励活动。

优惠订阅《中国行政总厨》杂志。

中国行政总厨协会认证行政总厨

除享有中国行政总厨会员的优惠条件外,还享有如下优惠条件:

获得颁发由中国行政总厨协会及政府专业认证机构认证的“行政总厨”资格认证。

创造条件帮助会员出版个人论文、专著,协助有独特个性或突出成就的会员举办作品展览、研讨会。

在协会官方网、为会员制作个人图文网页,展示会员风采,介绍会员业绩,刊登会员信息。

优先、优惠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联谊、讲座、创作、研讨、比赛及培训等活动。

免费获得本会通讯录、了解最新咨讯,发表会员新作,开辟会员交流园地。

享受在本协会指定、合作的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类消费的折扣和优惠。

中国行政总厨协会认证高级行政总厨

除享有会员和认证行政总厨享有的优惠条件,还享有如下特殊条件:

为高级行政总厨出国访问、讲学、旅游、参赛等提供各种咨询和服务。

帮助高级行政总厨推向国际市场。

七、会员认证入会条件和报送材料

(一)中国行政总厨协会会员

1、具备一定的烹饪技术或理论水平或组织能力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在中国从事餐饮工作的外国人)都可申请加入个人会员。 

2、全国各地的烹饪餐饮团体、组织,热心支持烹饪餐饮事业的团体可申请加入团体会员。

报送材料:

1、本人详细填写入会申请表,二寸本人免冠近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从业简历,担任行政总厨职务的要有当时(或现在)任职单位的证明。 

3、参赛(或菜品、作品、专著、论文)获奖、入选、发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中国行政总厨协会认证行政总厨

中国行政总厨协会认证行政总厨在中国行政总厨协会会员中经考核评审产生。

评审条件:

在职或闲职的行政总厨,具备五年以上任职经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1、三次参加并入围本协会主办的烹饪比赛、美食节。

1.2、二次参加并在市级的烹饪比赛、美食节中获得三等奖上奖项。

1.3、一次参加全国性的烹饪大赛并获三等奖以上奖项。

(三)中国行政总厨协会认证高级行政总厨

评审条件

1.1、中国行政总厨协会认证高级行政总厨在中国行政总厨协会认证行政总厨中产生。

1.2、中国行政总厨协会认证高级行政总厨在中国行政总厨协会认证行政总厨条件的基础上成绩更加突出,在业界有较大贡献及影响者。

1.3、依照中国行政总厨协会认证行政总厨提供材料的要求提供更加充分的材料(具体实施要求、另定细则执行)

(四)团体会员入会办法

由团体的代表填写入会申请表,提供团体的相关材料,团体负责人二寸免冠近照两张。

从事烹饪美食理论研究、教育、辅导、翻译、编辑人员、美食摄影师以及烹饪组织工作者

1、报送材料

1.1、本人详细填写的入会申请表,二寸本人免冠近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

1.2、能够反映整体水平的文字作品2篇。

1.3、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评审条件

2.1、具五年以上工作资历,有较好成绩。

2.2、在报刊发表的著作、论文、译文和编辑出版的烹饪美食书刊、画册、图片以及讲义等。

2.3、与烹饪美食有关成果获奖或工作受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4、从事烹饪组织工作者需提供组织活动相关材料(如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

2.5、凡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评审条件适宽。

八、申请程序和审批办法

1、本协会随时接受会员的入会申请,可在邮箱申请下载申请表。

2、填写入会申请表后可通过网络直接向本协会申报,或向当地的本协会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申报。 

3、本协会会员工作部对申报材料核实后,由本协会会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颁发中国行政总厨协会会员证;符合认证行政总厨条件者颁发认证行政总厨证书;符合高级行政总厨条件者颁发高级行政总厨认证证书;在本协会网站、杂志公布名单。 

4、入会后,申报材料转入本协会存档,不予退还。本协会对会员作品、论文等申报材料,可代为提供展览、出版、网络等用途,但权益仍为作者所有。

5、报送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会资格。 

6、会员如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本协会有权予以除名。 

7、会员证采用年审制,未年审证书无效。

会员退会后即不具备中国行政总厨协会会员、行政总厨 、高级行政总厨等资格,不得以本协会的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否则本协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中国行政总厨协会章程的行为,予以除名。


本规则解释权属本协会。

邮箱:cecanet@126.com

 

 

 

 

 中国行政总厨协会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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